
者造成误解,使其模糊理财产品的风险属性,甚至可能被理解为理财子公司的一种收益承诺。这不利于巩固监管一贯倡导的“打破刚性兑付”理念。 其二,是为了规范理财子公司的展业和营销行为。如果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形式约束不足,部分机构可能采用违规方式,进行虚假宣传和营销,从而误导消费者、带来损失。 “新规要求业绩比较基准与产品实际投资策略更紧密挂钩,避免误导投资者形成刚性兑付预期。对理财公司而言,这要求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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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:12:03